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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涡阳县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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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咨询: 0558—7233701、7233705、7233700(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2.考务咨询: 0558—7217535(县人社局考试中心)

2019年涡阳县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202号)和亳州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管理服务的指导意见》(亳人社发〔2019〕23号)精神,现将2019年涡阳县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对象

毕业两年以内(即2018届、2019届)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服务年限不少于两年,且考核合格、服务期满三年内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二、补录岗位及数量

补录岗位是历年开发的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中,因多种原因出现人员空缺的岗位。2019年我县共补录39名。具体岗位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到基层。

三、补录程序

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工作按照个人报名、笔试、资格审查、体检、公示、聘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涡阳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平台

(http://gy.pzhl.net/index.php)。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上午9:00至11月1日16:00,逾期不予报名。

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涡阳县人事考试网(http://gy.pzhl.net/index.php)进行报名,签署“招聘诚信承诺书”,填写《2019年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11月3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涡阳县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11月4日16:00前按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每人每科45元标准,两科合计90元)和要求在涡阳县人事考试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报名确认后,于11月21日至11月22日从涡阳县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人员和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缴费。11月25日至11月26日期间,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社局五楼考试中心)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和扶贫手册(复印件);低保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笔试时间:2019年11月23日上午8:00-9:30《职业能力测试》;10:00-12:00《申论》。

笔试地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笔试后,按《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审查、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四)资格审查、体检

资格审查、体检和公示工作由县人社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资格审查、体检和公示人员名单,在县政务公开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服务期满的西部志愿者需提供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证,尚在岗服务的西部志愿者需提供同级团委开具的证明材料等。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对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一次性递补。

资格复审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资格审查和体检合格的拟补录人员,在涡阳县政务公开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选岗和岗前培训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四、岗位管理及工资待遇

基层特定岗位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由聘用单位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工资待遇按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管理服务的指导意见》精神(亳人社发〔2019〕23号)执行;工作期间,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期满后可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续签劳动合同。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特岗人员基本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和学历工资。

(一)基础工资:基础工资标准为每月2560元;

(二)工龄工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工龄工资增加35元;

(三)学历工资:大学本科学历月增加100元;硕士研究生月增加150元。

五、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县纪检监察部门对补录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

六、本《公告》由涡阳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1.政策咨询: 0558—7233701、7233705、7233700(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2.考务咨询: 0558—7217535(县人社局考试中心);

 3.监督举报: 0558—7230901(县纪委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组)。

 

 

                                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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